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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声音沙哑:“我有什么办法,宋哥找上门来,说这忙我不帮他就走着瞧吧。”
Justin冷笑:“什么意思,宋哥手下人丁凋零了?”
Eric翻白眼,也拿枕头拍他:“你这双关一点都不好笑。”
“操,老子都没想到!”Justin说完,忍不住笑了一下,自觉不该笑,又板着张脸,捏着Eric下巴,“我告诉你,这事你别想就这么过了啊,你给我解释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Eric推开Justin:“诶呀,就那么回事儿。有个H市来的老板要找关系,找上的那位大佬,我长得像人家初恋,就这样。”
Justin还是觉得不对劲:“宋哥就找了你一次吧,你就答应了,你真的有拒绝过吗?”
Eric怒了,用力拍打Justin:“你又知道,你又知道!你也没有整天着家啊,忙着跟那大小姐天天约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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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是音乐生,学钢琴的,家里曾经富过那么几年,后来又回归小老百姓。
就那么几年,令Justin念念不忘。刚好,这人长得蛮招摇,于是做起了皮肉生意,赚点快钱,不过,Justin只接女客。
Justin说,不到绝境,不卖屁眼。
对此,Eric冷笑,因为他就是那个走到绝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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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Eric和Justin跟着同一个皮条客做事,同事彼此之间有所耳闻。
两人相识是在一个派对上,客人各凭本事都揽到了,期间聊得也蛮投缘,偶尔约出来喝酒吹牛,称兄道弟,Eric发觉Justin对他十分照顾。
这么一个幽默风趣的帅哥,还有点小才华,又格外热情,Eric当然是立即陷入爱情,马上把Justin搞上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