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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羊咩长得确实还不错,比我们学校大多数人都好看,但我真的远不至于跟个呆瓜一样,连他个放屁都觉得是香的。
说实话,最初我在羊咩面前扮演温柔王子的形象只是因为我觉得这样做会令他更易于掌控,至于更深层的原因,我从没有多想过太多。
认识羊咩这么多年,我竟是刚刚才知道,在一个已然被设定好的世界,我竟然是这样看待他的。
而更令我感到可笑的是,“书”中的我竟好像是喜欢羊咩,并好像对他多年默默付出求而不得似的。
这感觉就好像是你随意养了一条小狗,结果忽然有人告诉你这其实是猫,并且你给它的住处是猫窝,吃的是猫粮,非但如此,你还不是随便养养它而已,而是任劳任怨地为它付出,祈求这位“猫主子”有朝一日能回头看你一眼。
所以我才说,我觉得我病了。
看着在我面前小口小口喝着汤的羊咩,那些荒诞的字句再度在我脑海中浮现,原来此刻喝汤的羊咩“就宛若一头轻饮晨露的梅花鹿,舌尖轻轻地探出,眼中透着纯真与无辜。”
“商玦?你……你能不能先别看着我,你也吃饭吧。”羊咩说着,夹了一块肉到我的碗中,霎时间,整个食堂的男人看我的眼神都充满了怨怼与嫉妒。
“什么啊,为什么他能吃到我们咩咩老婆夹的菜?”
“呜呜呜,我也想被咩咩老婆夹菜。”
“商狗,这下开心了吧?”
以上是“书”中这些路人甲内心的真实感受。
要是我现在就把这碗汤扣到羊咩的脸上,你们是不是得拿着机枪来突突我?
看来只要羊咩在我的面前,“书”里的字句便会如同无处不在的臭苍蝇一样,时不时飞来恶心我一下。
看来那些雷死人不偿命的描写,正是“书”加注在羊咩身上无形的“主角光环”。
照这形式看来,想必羊咩就是这“书中”世界的核心人物,俗称主角,而我身为拥有“有力臂膀”的男人,想必就是他在这个角色的从属……嗯,用一个更贴切的词来说,我就是书中爱慕主角的“男x号”了。
一时间胃有些反酸,我扶着额头,脑袋嗡嗡地痛,花也不红了草也不绿了饭也不香了,就连原本还算得上“美人”的羊咩,在我眼中都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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