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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藏不住的,余长宁现在才发现,时云礼或许高中就喜欢自己了。
人生就像一幅水墨画,起笔占据一片位置,而这时候又落笔到另外一处。
图书馆后面废弃的小木屋里,阳光的照射下,灰尘浮动的样子依稀可见。
时云礼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大胖橘猫的头,手里的火腿肠递给了猫咪:“天天去女生宿舍抢劫,没出息。”
猫咪比起旁人更加的亲昵,轻轻蹭了蹭时云礼的手。
时云礼不买账,点了它一下,“别出去了,不然我辛辛苦苦把你从那个酒鬼带出来,你又被学校赶走的。”
猫咪嘤了一声,像是在答应,又像是没答应。
原来,这学校的“野猫”,是时云礼的啊!
夏去秋来,胖橘猫一直在学校,身体也大了那么几圈。
黄昏的午后。
余长宁与陆清安惊奇地开口:“这大橘居然生孩子了,难怪这几天没看见它。”
“你很喜欢猫?”陆清安神色若有所思。
“也不算啦,就是大橘挺黏我的,之前次次都打劫我香肠,我还挺喜欢它这只活泼猫的。”
“呵。”
余长宁与陆清安照往常看了一会儿猫,陆清安把余长宁送回去,不一会儿他又再一次返回废弃的屋子里。
时云礼在细心的照料的猫咪,往日落拓不羁的面容也带了几分耐心与柔情。
陆清安望着时云礼:“也来看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