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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入新居,一家人都很高兴,即便是租的,可这屋子房主不在,就似他们的一般,又没有那等恶邻居倒人胃口,而且这儿更宽裕,沈陵和三妞都能有房间了,沈陵的房间朝南,采光最好,窗口边放个小书桌,算是有个正经读书的地方了,这让他很欣慰,而且是个独立空间,他每天做什么都不用在别人眼皮底下了。
下午沈陵和三妞就给周围的人家送红蛋和烧饼,送红蛋是规矩,他看方氏撕了一点老一辈包红包用的红纸放进水里,然后把鸡蛋放进去,一会儿就红了,这种纸他在电视里也看到过,沾点水,然后女人抿一抿,就当口红了。
其实沈陵也发现了,古代颜色挺单调的,尤其是老百姓,大部分都是灰布衣,或者是藏青、靛青一类的颜色,女性的话也是墨蓝、深绿这样的,不会有人穿红黄一类的亮色,富贵人家好一些,他见过齐夫人过玫红色绸缎。
一来深色不容易显脏,二来鲜艳颜色的布料更贵,普通人家的女人穿红戴绿也会惹人笑话,所以女性对一些鲜亮的颜色艳羡却只能压在心底。沈陵曾看到三妞羡慕地看着富贵人家的女孩儿穿着一身洋红色衣衫,像年画上的玉女,她已经过了这个年纪,再穿红就是结婚。
沈陵只盼自己能快快长大,好能给三妞一份体面的嫁妆,嫁一个好人家,也能穿得起锦袍绸缎。
方氏的烧饼在城里小有名气,他们去送红蛋和烧饼的时候,不少人就恍然,噢原来是方娘子烧饼啊,周围邻里都是做小生意的,前头开着铺子,后面住着一家子,也纷纷给他们回礼。
姐弟两在周围也混了个脸熟,沈陵记了一遍人,把做什么营生的给对上号,若是在现代,他肯定是没有这么思想觉悟的,他自小不在父母爷奶身边长大,姐姐也就比他大个八岁,他对人情世故一概不通,也就学习好。
可来了这古代,他就明白,情商可能是比智商更重要的东西,情商一是与生俱来的,二是后天培养的,他就让自己多观察身边的人情往来,多思考多想,也有助于他以后写文章。
他们一家搬到了这儿,齐家人才知晓,齐老爷多精,知道他们不愿借他的力,便也不多问,总归对他们来说,换个地方也没差别。
方氏花了三天把店铺给休整了一下,他们这店铺是不大,可做个烧饼绰绰有余,她如今烧饼是赚钱,名声也响亮,但除去租金和成本,就不剩多少了,这么好的店铺可不能浪费,方氏想再加一个营生。
她脑袋里来来回回都是她什么最拿手、崔氏什么最拿手,可大都不适合卖,她也不禁犯了愁。
沈陵听她和沈全聊了好几日也没有定下再做个什么营生,总得来说,要求就是好做、好卖,最好能和别人卖的不太一样。
他们这条街,路广而去长,从南边进城门,都会经过这条街,所以叫南门大街,这街上小摊小贩多,很多乡下人会进城卖东西。
这儿吃食卖的最多的就是汤包、面条、鸭血粉丝,因为方便快捷又便宜,寻常人家很少上酒楼,除了贵,就是不方便。
但沈陵觉得,要说最方便又实惠的,难道不是快餐吗,把菜都做好了,直接分配好,一份多少钱,卖的时候最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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