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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是钟所的孩子,养得这么好,也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小孩。
小孩子也不腼腆,吃完雪饼,又让饶诗诗帮忙拆话梅,话梅酸,把她的一张小团子脸都酸得皱在一起。
饶诗诗见她酸到了,就用垃圾桶接着,“吐这里。”
小孩包着嘴摇摇头,坚强地把那颗话梅嚼嚼咽下去。
饶诗诗,“哎,核吐出来。”
小孩瞪着黑黝黝的眼睛,“已经咽了。”
饶诗诗虽然没什么带娃经验,但她小时候也吞过话梅核,大人们吓唬她,说种子会在肚子里发芽,从头顶长出树来,可最后也无事发生。所以饶诗诗想,这小孩儿吞了一个话梅核应该也没什么事。
不过饶诗诗还是立即把她剩下的话梅没收了。
钟云瞳吸着酸奶,心想,也不知道魔尊爹还记不记得她呢。
她本来是魔尊养的一只天云魔犬。别的灵兽跟着主人出生入死,特别是魔族的灵兽,常常拥有巨大的黑暗力量,神秘而又强大。
可是钟云瞳恰恰相反,她从小就被魔尊爸爸娇养着,长得倒是油光水滑的,但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技能,要说最厉害的,还是拆家,把宫殿拆了,她爹还会夸她好宝宝。
钟云瞳在魔宫里当混世魔王,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早已经风云变幻,她的大反派魔尊爹被仙族杀死了。等消息传进魔宫,钟云瞳才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她张开巨大的银灰色羽翼飞出魔宫,循着气味来到人间,最终锁定在和安区派出所,她爹气味最浓郁的地方。
但是她爹已经转世为人,按理说已经没了前世的记忆,应该是不记得她的。
想到这里,钟云瞳有点难过,她最爱最爱的爹,可能已经忘记她了。
这时候,饶诗诗的手机响了起来,来电正是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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