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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并不好走,都被雪覆盖着,一步一个脚印,金秀珠穿着一双棉布鞋,很快就湿了脚,久了,双脚更是被冻得刺痛起来。
两人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原本还雾蒙蒙的天色,等他们走到县城时已经大亮了。
可能是这个身体好,金秀珠竟然也没觉得多累,换做以前的她恐怕早就磨破脚了,十几年的养尊处优,不仅改变了她的身体,也改变了她的心境,她知道这会儿自己不能叫苦,所以一句话不说,只紧紧跟在男人身后。
好在男人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特意放慢了一些,还回头对她说:“你踩着我的脚印走。”
金秀珠微微一愣,随即低着头应了一声。心里暖暖的,她还是第一次被人用这种方式关心。
曾经的侯爷对她也好,但那种好就像是对待小猫小狗,觉得它可爱所以多了几分喜爱,其实骨子里是看不起她的。当然,对其他人也一样,狠心起来哪怕是同床共枕二十年的发妻,也是说杀就杀的,但这个男人好像不一样。
金秀珠压下心底的思绪,想着以后的路应该怎么走,在侯府待久了,她早已养成了走一步想三步的习惯。没办法,她没有孩子,没有依靠,只能小心再小心,正是这份谨慎才让她盛宠十几年还安然无恙。
不过,她所有的思绪都在达到县城时分了神,金秀珠发现自己好像借尸还魂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了。
先前虽然觉得这里的人穿着和发饰有些奇怪,但也没往深处想,以为乡下为了方便干活才做这样的打扮,就像小时候她家里穷,母亲下地干活也会卷起袖子和裤脚,后来进了侯府才知道那样是不雅观的。
可是这边街道上的男女都是穿着一样的衣裤,男子贴头短发,女子则多是两条辫子或齐耳短发,宽阔的街道上,偶尔会看到人骑在两个铁轮子上。
不过这里好像并不怎么富裕,街道上的房子矮小破败,零零星星的分散着,比不上大景朝一幅繁荣昌盛的样貌,更别说是看到有人穿金戴银了。
江明川带着金秀珠往县城派出所走去,走到派出所门口时道:“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进去办个事,马上就出来。”
没有解释太多,将怀中的孩子递给她。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金秀珠还是很相信眼前这个男人的,直觉告诉她对方不会抛下她不管,便点点头,接过来孩子。
孩子还在睡,似乎闻到了熟悉的气味,下意识的往金秀珠怀里拱了拱。
江明川走进了派出所。
金秀珠就好奇打量着周围的一切,看到对面有人进进出出,手里拿着馒头包子吃,顿时也觉得有点饿了。对面大门上方写着“国营饭店”四个字,第一个字她不认识,但根据原来“金秀珠”脑海中的记忆,她知道这就是别人口中有钱人吃大餐的地方,里面东西十分贵。
不过金秀珠不是亏待自己的人,她出门前将“金秀珠”这些年攒的私房钱全都拿上了,一共七十多块钱、十斤粮票和五尺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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