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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要切一小块蛋糕,就能看到小天使拿起叉子把它放进嘴里,漂亮的黑眼睛里是开心又满足的神色,然后对自己弯起眼睛笑起来,说:“谢谢夫人。”
这实在是太让人享受了。
小家伙一直只跟着自己,对他的成长并不好,因此林斯把他暂时交给比自己细心温柔得多的女士们,自己去了寂静处的桌位坐下,倒了一杯威士忌。
金黄的酒体散发出烈酒独有的气息。
灯光略微昏暗,使他身处阴影与光亮的交界处,浪漫的酒会音乐让人想起铜管与玫瑰,但显然林斯不在这轻快愉悦的氛围中。
他并不热衷于与人交流,这众所周知,因此那些对他有兴趣的人们也都只是远远观望一眼。
但还是有人在他身边坐下。
“烈酒使人忘记痛苦,”来人懒洋洋倚在靠背上,“根据我的观察,你对烈酒情有独钟。”
“每个人都有怪癖。”
“就像郑哥从来不喝酒,而巫师不能忍受日程表上有未完成的事情吗?”
林斯淡淡道:“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观察别人?”
“郑哥说我如果再不和人交流,迟早猝死在键盘上。”这人是个金发碧眼的青年,随身带着一把具有复古情怀的机械键盘,说:“但是如果离开键盘,我可能立刻死掉。”
林斯淡淡笑了一下。
“但是郑哥的话还是要听的,谁让我仰慕他呢否则我才不会出来见人。”他并没有和林斯继续交谈下去的意愿,把键盘摆在桌上,面前投影出屏幕,开始用一种飞快的速度咔咔咔咔专心致志敲起了代码可见他的“见人”也仅仅是象征性地见一下。
他们相安无事了十几分钟,直到郑舒过来。
郑舒一路和女士们礼貌地打过招呼,来到了这个角落。
在三十岁到四十岁的这个年纪里,郑舒无疑是最具有魅力的那种男人,他有着挺拔的身材,英俊的五官和一种难得的,温和、儒雅、风度翩翩而又沉稳自信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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