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血鹫一见叶锦之这般冷厉也是识趣的闭上了嘴,轻轻的点了点头。
一番盘问下来花了叶锦之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不过他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旋即便是在屋中找了一根绳子将这血鹫捆了起来。
这几人是血煞宗内一名姓王的护法派来的,至于究竟是王护法想要将叶锦之抓住送给那嗜血鬼童讨好还是嗜血鬼童亲自要求,这些就不是他们这个级别能够了解到的了。
而叶锦之的住处虽然他自己觉得很隐蔽,但这在四大邪宗面前并不是什么秘密,因为四大邪宗会提前派人将参赛者的信息全部打探清楚,这也方便将来进入宗门出现叛逃的情况。
至于后来为何这血鹫会精确的找到叶锦之所在,是因为叶锦之先前拿了血煞宗几人的飞刀,这飞刀都是宗门统一炼制,虽然只是最低级的灵器,但也会有着一丝宗门烙印,是可以通过这烙印互相感应的。
在问到这的时候叶锦之也是心中一紧,还好抓住此人问清了缘由,不然若是自己一直拿着那飞刀,自己的行踪便是会被血煞宗一直掌握着,那可是在太危险了。
血煞宗内强者如云,若是真跟叶锦之较真的话,随随便便派一个达到玄阴境的护法出来就能置自己于死地。
所幸那储物镯都是自己的,上面并没有宗门烙印,只是有着精血印记,不过在叶锦之的威逼利诱之下,血鹫也不得不解除。
亲眼看着叶锦之将那储物镯滴上了他自己的精血,那血鹫的心都在滴血,那可是他花了大价钱淘来的,并且里面还有他的全部家产——灵术、丹药、金币等等。
简单的整理了一下思路之后叶锦之心中也是有了定夺,当务之急是要在今晚比赛前再熟悉一下那血鹫所学的灵术,再次提升一下自己的实力。
灵术是这个世界中必不可缺的东西,通过灵术能够将体内储存的灵气作用发挥到最大化,与人战斗若是使用品阶更高的灵术那便是如虎添翼,能极大的提升战斗力。
在这游戏中灵术分为四种,玄灵术、地灵术、天灵术以及圣灵术,玄灵术等级最低,圣灵术等级最高,每一品又分为低、中、高三阶,而低阶玄灵术则是最低等的灵术。
施展灵术时品阶越高自然威力越大,但同样,消耗的灵气也会更多,甚至有的时候实力太弱就算把体内灵气都吸干也不一定能够将灵术施展出来。
虽然这次危机渡过了,但这次任务没有提示结束,本次进入掌控游戏的任务——活下去,这个任务没有任何信息,只有三个字,所以范围很广。
这意味着今晚对战鬼童之王自己依旧有可能会死,因此他也需要在仅有的时间内抓住一切可利用资源。
虽然在灵体境还不能将灵术的威力发挥出来,但有了招式技巧也总比叶锦之自己乱打要强,即便是叶锦之自诩也能算是个打架的好手,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之前要不是依靠着灵瞳边打边偷学了一些招式,恐怕今天与血鹫的战斗鹿死谁手还真不一定。
苏瑶穿越到兽世后,被凛所救,就此在白虎部落定居。她利用现代知识,教兽人们制作工具、种植农作物,改善了部落的生活条件,逐渐融入了这个世界,也与凛暗生情愫。乌雅得知后,心生嫉妒,暗中联合其他部落,挑拨离间,引发了与白虎部落的资源争夺战争。在战争中,苏瑶凭借智慧,帮助凛制定战略,一次次化解危机。但乌雅并不罢休,她利用兽世......
?本书名称:九零心机美人本书作者:余微之文案:人人都说孟玉兰命好,有一张漂亮得堪比女明星的脸蛋,被陆家大少爷一眼相中,嫁过去就当富太太,日子过得不要太舒服。只有孟玉兰自己清楚,自己这辈子有多难。父亲坐牢,母亲改嫁,她高中都没读完就出去打工,本以为嫁给陆舒临之后自己的好日子就来了。结果这个豪门媳妇当得更加受罪,没一个人瞧得...
林清一觉醒来穿成了一个艳名远播的浪荡哥儿。 二嫁给了一个猎户,猎户死后还给他留下了两个小拖油瓶,林清没睁眼呢,就听见他的便宜好大儿和闺女在说他是不是死了,林清睁开了眼,嘿嘿,没死。 两个乞丐似的小崽子站在他的床边,黑脸小孩冷哼一声拉着小丫头走了。 林清这才想起原身二嫁做了后小爹,短短半年就把家里败坏得差不多了。 林清无奈接手了烂摊子,看着家徒四壁的破院子林清直摇头,家里干净的连粒米都没有。 这家穷得他都想跑了,没办法,谁让家里还有两个小崽子要养呢,地里长草了去薅,家里没吃的了去挖野菜,想吃肉了带着两个崽子去河里摸鱼。 卖螺蛳卤猪杂煮火锅,凉皮冷饮小烧烤,势必挣了银子要把两个崽子给养胖了。 小姑娘乖巧可爱很是黏他,臭小子天天冷着个脸,还不许小丫头黏着他。 后来冷着脸的臭崽子是学乖了,只是那么大个崽子还闹着要和他睡一张床。 林清一脚给踹了下去,“滚蛋,小时候让睡一张床跟要杀了你似的。” 秦钊非要挤上来,“我床湿了!” 高亮提醒 1.涉及科举不多,都是作者胡诌的,不要考究哦 2.前期攻戏份较少,他是个小孩仔干不了什么 3.攻受之间没有亲属关系...
仙界最伟大的帝君之一,君临北方仙域无尽之地的强势帝君,在一次探险时,被未知敌人打落凡尘,记忆被封印。本以为只需要按照之前的经验,从头再来就可以了,结果,似乎从一开始,就牵扯到了仙域纪元劫难与域外魔族劫难,这一次重登仙域,又会有哪些变动呢!...
七零年代漂亮作精作者:糖瓜子文案: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
林朔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穿到一本书里。 书里的王朝是一个朝代的末期,很快造反的人会一堆堆的,男主会一边踩着各路反派一边登顶帝王路,还会收获他唯美的爱情,一个天下第一美人的受。 这些都没什么,可,他是那个死的最惨,死的最早的炮灰啊!甚至,他都不是死在男主手上,而是死在全书最大的那个反派手里的! 日子没法过了,还是做那第一个造反的人吧,折腾不死,那就往死里折腾,反正命是白捡的。 只是……为何他救的小可怜竟然是易容的,易容就算了,居然还是全书那最狠辣的反派?还……还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