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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遇雪对别人没有出现过浓烈的心动,她知道自己对陆思杨有好感,但那种喜欢就像是在街头遇见一只小猫小狗一样,觉得可爱就想带回家养,但小猫小狗又不是只能养一只,她的喜欢也一样。
沈构就是被她收养的第二只宠物。
陆思杨带着她第一次见到沈构时,孟遇雪就知道他好像很在意自己。明明表面从容淡定,但说话时总是有意无意地看向她。
陆思杨做饭时沈构切了一盘水果出来,自然地坐在了她身边:“我没想到思杨说的女朋友是你。”
孟遇雪没动那盘水果:“你认识我?”
“导师带我听过几场你们乐团的演奏会。”沈构没有掩饰他的欣赏:“你是里面唯一的华人,很难不注意到,你很厉害。”
沈构的手也很长很漂亮,十指修长,骨节分明,孟遇雪无法抗拒这么漂亮的手把水果递到了她唇边。
“你不怕被陆思杨发现吗。”孟遇雪咽下嘴里的半颗草莓,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他不会发现的。”沈构垂下眼,轻声道。
和沈构刚结婚的那年,陆盈也哭着问过她,为什么,难道就真的爱沈构爱到可以原谅他是害死陆思杨的罪魁祸首吗。
爱吗?不见得,她喜欢沈构的脸,沈构的手,沈构的身体,这些都是肤浅的表面。但她对他的内心毫不在意,从来不会关注他对自己说“我不介意你和别人在一起”这句话是不是真的发自内心。
她也不认为陆思杨的死和沈构有什么关系。只是撞见了她和沈构接吻就把自己喝得昏天暗地跑去飙车,这样的人,死了也不可惜。
选择沈构,只是因为他情绪稳定,就算她身边的男人换了一个又一个,他也能留在她身边,还很自觉地替她处理那些她已经厌烦却对她纠缠不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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