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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秀英害怕她的“心肝宝贝”被判刑,跟于淼淼又哭又闹的撒泼打滚,丝毫不在意于淼淼额头上的伤痕。
本来伤口还没愈合就出院了,这下子伤口还新鲜着呢!
在医院医生处理的时候,把腐肉剔除,这就增加了伤口看起来的严重程度。
但是当时不那么处理是不行的,伤口化脓的程度比现在看着还可怕。
公安单独给于淼淼分析了好半天,案子的最终结果,可能只会判于琴劳改五年。
暗示她不如拿到好处有用。
于淼淼仔细想想也是这么个理,反正她相信,没有她的工作做踏脚石。
还有报名下乡那事,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于琴,不见得能过得多好。
于淼淼躲着吴秀英,还是只跟公安说话,假装失望透顶的样子:
“我可以出具谅解书,但是要5000块钱的身心伤害的赔偿,给不了的话,就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这个价格虽然很多,但是于淼淼有理有据地举例:
“我伤口严重到这样的程度,结疤后是不可能没有痕迹的,说不定还是很狰狞。
这就要考虑到我以后的人生了,说不定得孤独终老。
我一辈子就完了,老了还有可能没有个一儿半女管我,那多么凄凉。
还有,吴秀英同志给我报名下乡了,这么严重的伤口,指不定有什么后遗症。
下乡能不能坚持干体力活,这还是未知的,万一不能,我总不可能喝西北风吧?”
这些理由十分充分,伤口的狰狞毕竟摆在眼前,这小丫头以后的日子现在就是可预见的。
这样的女娃子,以后的人生大事,是有可能不好说的,很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