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日之后, 朝别在家中足足待了三日。
坐在满是血肉的地面之上,安静看着拼凑不齐的血肉肢体。
屋外日升日落,中途下了一场雨, 冲刷村落的遍地狼藉。
得益于辟谷丹,三日未曾进食不觉腹饥。至第三日末, 才恍然站起身,去到灶房, 狼吞虎咽吃下已然发臭的红肉。
随后浑浑噩噩,走出了族群居住地。
他在林中苟且得生, 抓到兔子, 山鸡鸟雀便直接生扒而食。衣衫褴褛, 头发蓬乱,被入林打猎的村人看到, 还当是野人, 将他痛打了一顿。
随后,朝别咬断了他们的脖颈。
穿上村民的衣物,收起耳朵尾巴,一路往前走, 雨淋日晒, 风吹雨打,一路乞讨,最后停留在一座小城镇。
为讨一口吃食, 在镇上一家酒楼当杂役。
老板见他身强体壮, 沉默寡言,便什么拖地洒扫等脏活重活都交由他干, 每月只给他人一半银钱,若是遇上顾客生事, 便将他丢出去将人教训一番。
直到有一日,来了几个外乡人,说酒楼菜品缺斤少两,争吵之后,朝别依老板所言,将他几人重伤。
本以为事情和往常一般过去,谁知那几人竟是临镇大户人家,亲戚还有在当地官府当差的,几日之后,特意前来要说法。
酒馆老板怕惹事,给朝别塞了二两银子,随后把他交了出去。
那几人带了打手,将朝别压在地上,当街殴打整整大半日,打得皮破肉烂,身无完肤,露着白骨森森,极是可怖。
那伙人散去,朝别一步步爬到无人看到的巷尾,蜷缩成一团。
他摸摸耳朵,似乎有一边已经不再能听见声音了。
*
揣着二两银子,朝别去了下一个城镇。
银子花了一两,剩下一两不知何时被人偷了。
他身上剩下的,只有当初付谨之留下的那枚玉佩,玉佩上的纹路被重重摩挲过一遍又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