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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2页)

毕竟所有人都喜欢显摆自己有漂亮精致的东西,但是手帕塞在怀里谁看得见?想给别人看,还要非常刻意的拿出来擦一擦,故意露出里面的图样。这要是佩戴在外面不就能不着痕迹的显摆了吗?!

他四处看过,打听过之后做下了决定。

沈若不稀得去沈宏打理的那家铺子,转而去了另外一家,叫做“阑珊”的珠宝行。

珠宝行里面装修的非常大气,各种玉石摆件,精致的发簪发钗琳琅满目。会到这里来消费的大多都是镇上员外或是富商的妻妾子女。

这个时间点珠宝行人还不多,约莫是早上七点多,珠宝行才刚开门,伙计正打着哈欠拿干布巾擦金器。

他看了眼沈若,发现他衣着寒酸,看着就不像能买得起东西的人,连招呼都懒得招呼,只懒洋洋地喊了句:“买不起可别乱碰。”

沈若也不气恼,他道:“我不是来买东西的。”

“那你来这里干嘛,走走走,别打扰我做生意。”伙计不耐烦地赶人。

“我想跟你家掌柜的做一笔生意。”沈若说。

“就你?”伙计根本不信。

沈若说:“还是麻烦你家掌柜出来一下吧。”

“我有办法让你家生意变得更好,比过镇北那家”

“我看你是大早上没睡清醒发梦,就你一个乡下泥腿子也懂经商?”伙计不屑道。

“你吃的米饭不是乡下泥腿子种出来的?这么嫌,你别吃饭啊!”沈若气也上来了,有这种目中无人的伙计,难怪“阑珊”比不过老牌珠宝行“金珠”!

沈若没去“金珠”是因为那里的掌柜在镇上已经开了几十年,一直都是那样的商业模式,再加上年纪大了想来不太会变通,能和自己做成生意的可能性比较小。

而“阑珊”的掌柜的据说才二十八,年少有为,开了四年还没被“金珠”干死,就能说明此人非常有商业头脑。哪怕他没有,那么也能说明此人后台非常硬。

反正不管哪样,沈若都想试试看和他谈生意。

他话音刚落,身后传来一个磁性的男声:“说得好。阿富,还不给客人道歉?今日罚你不许吃夜饭。”

“少爷……我。”被称做阿富的伙计有些讪讪,想辩白什么,但又说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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