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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袍的身体慢慢的降落下来,在进入光之球完全的照明范围以后才可以看到来者脸上那一层无法抹消的黑气,这不是一个人类,而是一个亡灵巫师,而且是最强大的僵尸法师。
“各位,抱歉让大家遇到这么不愉快的事情。我是圣光王朝冥王岛(亡灵岛的旧称)领主,神殿的次席管理者,御赐紫袍的穿戴者,王朝魔法学院的终身名誉导师,拥有幻术师称号的努比斯,欢迎各位来到我的地方!”紫袍的亡灵巫师熟练向人类报出了一系列证明自己地位的名衔,也许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但是实际上这些称号(包括称号的来源)实际上已经早就成了历史了——当然,冒险者是不会(也不可能会)向他指出这一点的。
※※※
“结束了吗?”五个人站在海岸边,茫然的看着脚下的坚实的土地以及身后那一望无际的碧波,单从这一点还无法判断他们现在到底是在大陆上还是在亡灵岛上,但是从海的尽头的那一轮刚刚升起来的红日投射出的第一抹光芒所显露出来的远方的房屋可以证明他们已经来到了人类的聚居之地。
“真是奇怪呢?”列夫跳了一下,脚下传来的坚实的触感,这不是错觉,他们现在确实已经回到大陆了,而且就在某个村子的不远处。
使用瞬间移动魔法对他们都是第一次,所以那种周围的景物瞬间完全改变所留下的印象也特别强烈。
“我们回来了?真是没有实在感!不过如果金会用这么方便的魔法我们就轻松了!所有的旅途都可以省略了!”贝汉发出了感慨,但是其实他也知道这种程度的魔法一定是很难的,魔法师也许并不会——毕竟他只是一个见习魔法师而已。
“先回到我的店去吧!”红鼻子老板第一开始行动。
其他人跟在捷克逊的身后,后者毕竟多年居住于此,很快就判断出现所处的位置——他们现在距离城市并不远,实际上,只用一个小时就可以到达城市。
“不管怎么样,总算活着回来了!”列夫一边走,一边用只有自己听的到的声音说话。
昨天半夜,经过了一场亡灵巫师发动的失败的夜袭以后,一个僵尸法师突然出现,先是把那些突袭的亡灵巫师弄走,然后把他们带到了自己的住处——一座也算得上有点规模得房子。不过他并没有像先前的沃夫一样拿出一份好酒好菜来招待他们,而是直截了当的跟他们说了他的意思——魔法师留下,其他人回去。
“有某个人要求我来给你一点魔法方面的指导!”那个僵尸法师就这么简单的说说,然后就用瞬间移动的魔法把除了金以外的其他人都送回了大陆。而那个傻瓜魔法师则用这样的话和他们告别“放心吧,我会在德兰特城和你们汇合的!”搞清楚,你可是和亡灵巫师在一起啊,在没有其他人类帮助的情况下(虽然帮助可能很有限),被那些亡灵巫师变成了他们的同类怎么办?可那个魔法师一听到可以学习古代魔法,就兴奋的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了,哪里还能弄懂这其中的险恶陷阱!算了,就像冒险者常说的那样,“要相信同伴!”金应该能行的,不会有什么问题,或者说听天由命好了。虽然列夫觉得这个魔法师有点傻(在某些方面),但是也应该知道不能完全的相信这些亡灵巫师。
虽然现在早已经是春天,但是从天上投射下来的阳光一点也不会让人产生排斥感,晒在身上非常的舒服,就在这让人有点昏昏欲睡的阳光当中,几个士兵用一种臃懒的姿态靠着他们的长矛,站在城门口。虽然他们的职责是守卫,但是他们对在城门进进出出的人群并不阻挡或者检查——他们只是站在这里摆个样子而已。梅德林城虽然是一个无政府的城市,但是奇里拉王国至少还是宣布拥有这个城市的主权的,所以,每年在春夏之间有短短的一个半月——也就是亡灵巫师完成了他们的狩猎以后——一支奇里拉军队(起码是名义上的)会在这里驻扎。就和所有的聪明人一样,这支军队的指挥官明白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名义而已,所以这支军队的存在与否都对这个城市的秩序没有产生任何的影响——他们没有履行(也无力履行)他们本来的职责。
不过,由于每年都来,所以这些士兵都对这个城市里面的酒馆都很熟悉,酒馆的老板也一样。因此,当看到一个应该已经死去的人从大路上走过来的时候,这些士兵的睡意就马上飞走了。
“是他吗?”一个士兵用手肘捅捅同伴,虽然这句话问的没头没脑,但是他的同伴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他们一起去“鱼和酒”喝酒可不是一次两次了,对于那张长着红鼻子的脸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应该没有错!那个鼻子从来没有见过第二个人有!可是……”那个士兵用力握了握长矛,捷克逊老板已经死了,早就成了亡灵巫师的猎获物之一了——事实上,如果在那一天以后就没有看到的人基本上就是这个结果了——现在连他的酒馆都已经是别人的了,但是眼前明明就是那个大红鼻子。
就在士兵们警戒的目光中,一行人走进了城门。
“是他,没有死,看来他藏在什么地方躲过了这一劫!”在看着身影消失在城门里面以后,士兵们做出了这个结论。
“那个占了他的店要改成仓库的家伙要倒霉了!”领头的这样说。
※※※
“这是怎么回事?”红鼻子老板一把抓住那个正在把店里面的柜子向外面搬的人,虽然离开这里并不是很久,但是这个店已经完全的改变了,门换了,墙给换漆了,里面的桌椅都不见了,事实上,几乎已经完全改变了。
十里八乡都知道,姜竹是姜篾匠在山脚下捡的孤儿,养父过世后,只剩他孤苦伶仃住在竹山上砍竹子、挖竹笋,编篮子为生。 某天,姜竹在自家山里“捡”到一个陌生男人。 这人又俊又白,仪表堂堂,眉眼勾人,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养尊处优的少爷。 就是头发有点儿短。 穿的有点儿怪。 娇生惯养,挑剔挑食,还爱骗人。 一会儿说他是山神,一会儿说他是专爱吃竹子的黑白熊精,一会儿说他得了不治不症…… 姜竹给他治伤,背他看病,供他吃喝,被他哄得团团转,愈加觉得他像镇上财主家那只爱闹毛病的金贵小狗。 但沈青越和狗不一样。 他会说话,会逗人,比狗霸道,不胡乱咬人。 他还有奇怪的包袱,里面有晒太阳就能亮的灯,能画人能唱歌的镜子,奇奇怪怪的神奇小物件…… 最重要的是,他会护着他不被人欺负。 姜竹想,也许他真是个落难的神仙也说不定。 不过,管他呢! 管他是落魄少爷,邻国的逃兵,还是山上的妖精,他捡到了,就是他的! *** 沈青越天生哮喘,生活娇惯,第一次徒步,就遇上泥石流身穿到一个陌生的古代。 药不多,腿折了,疼到想哭,还陷在荒山野岭。 沈青越自嘲,人固有一死,凭什么他要死两回? 累了,毁灭吧,反正他也不怎么想活。 他躺倒等死,却被单纯好骗的姜竹背回家去。 姜竹养着他,哄着他,喂着他,时时刻刻惦记他,却不知道对自己好点儿。 看着姜竹孤苦无依,又黑又瘦,被排挤被欺负,沈青越想,他死前,多少得报答一下这个孩子。 替他教训人,保竹林,理身世。 骗他多吃肉,长胖些,再教他点儿赚钱手段。 等他死时,再将背包里的太阳能露营灯、手机、平板等卖掉,姜竹就能衣食无忧了吧。 【关于版本,认为有必要排雷一下】 因为存稿过程中作者发现曾经的自己站反了cp,孩子长着长着就和家长预期不一样了(tvt)所以改成了姜竹攻,沈青越受,向最早预收的小天使们真诚道歉(跪下) 注: ①he ②姜竹攻(年下),沈青越受。 ③架空古代,生活向日常治愈风,家长里短,流水账小故事,很日常,这本节奏比较慢(画重点) ④外柔内刚能干年下土著小篾匠vs哮喘毒舌年上美人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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